5月2日,永安市公安局青水派出所民警在執勤巡邏中查獲一起危險駕駛案。這是國家《刑法修正案(九)》出臺后,永安查處出來的首例客運車輛嚴重超載涉嫌的危險駕駛案。
五一期間,青水派出所堅持每日上路執勤巡邏,并在重點路段設卡,檢查過往車輛是否安全規范出行。5月2日12時35分許,民警在青桃線巡邏執勤當中發現閩GY1771中型普通客車從青水往永安市方向行駛當行駛至青水鄉青水村寨兜路段時走時停緩慢行駛,存有異常行為。民警立即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并上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現車上坐滿乘客,還有人擠站在車廂過道上車輛存在超載,經民警詳細核查后車上實載人數為36人(核載19人),屬于100%以上嚴重超載。執勤民警對持A2證46歲的青水駕駛員張某光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嚴厲批評后,要求其立即聯系車輛所屬單位派車對超載的人員及時進行轉運,并依照交通法規給予駕駛員扣12分,罰款1500元的處罰。
目前,駕駛員張某光被永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