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雞酒當酒 僥幸上路又被抓
發布時間:2016/3/16 18:13:53 作者:廖昌照 游覽人次:43771
俗語說,吃一虧長一智,酒駕一次被查,罰款1000元、扣12分,要想駕駛機動車必須重新學習的教訓應該記住不再重犯。可,永安市某鄉鎮的村民59歲的羅某還敢心存僥幸、鋌而走險。他因二次酒駕被永安交警依法處以重罰。
3月16日,永安交警李欣榮、張利江在205國道洪田路段糾正交通違法行為。13時40分,交警發現一老人駕駛二輪摩托車在路上駛蛇形陣。隨即示意停車接受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羅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6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張利江將結果告訴羅某,羅某大聲解釋:“我沒喝酒,只是喝了一碗女婿敬的雞酒湯。”羅某的解釋讓兩交警哭笑不得,回敬他說:“雞酒湯不是雞肉放酒煮的嗎?”這時羅某一臉詫異,反問民警:“這也能查出酒駕來?”
經交警進一步查詢,2015年4月5日羅某曾在他的家鄉派出所有過酒后駕駛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這次是第二次酒駕,他將被永安警方處以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及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