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變更執業注冊
發布時間:2015/6/4 9:21:06 游覽人次:37902
事項名稱:醫師變更執業注冊
審批類型:即辦件
許可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2、衛生部《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
辦理程序:申請人申請→窗口受理、審查、審批→發證
辦理條件(標準):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事項的,應當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變更注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3)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病期以及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
(4)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申報材料:1、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區內到區外一式2份);
2、申請人身份證、《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收復印件),《醫師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擬執業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1份(區內提供);
4、原注冊部門開具的變更通知單1份(區外到區內需提供);
5、醫師注冊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變更執業范圍:
①取得注冊執業范圍以外、同一類別其他專業的高一層次的省級以上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經所在執業機構同意,擬從事新的相應專業的;
②在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業務培訓機構,接受同一類別其他專業的系統培訓兩年或者專業進修滿兩年或系統培訓和專業進修合計滿兩年,并持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業務考核機構出具的考核合格證明,經所在執業機構同意,擬從事所受培訓專業的。
③跨類別變更專業,必須取得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
承諾時限:申請材料齊全后即辦。(法定45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市衛生局
受理地址:永安市行政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
收費標準:不收費
聯系電話:0598-3662576
投訴電話:0598-3631079 0598-3834567
辦事機構 | 永安市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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