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文〔2008〕7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科技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縣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見》精神,充分發揮專利在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中的推動作用,形成有利于專利轉化的體制和機制,培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全面提升我市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進步、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專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的專利保護意識
1、提高對專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專利制度是國家以法律形式,授予科技、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時期內對其成果享有獨占權,從而促進科技與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制度。加強專利工作,對有效遏制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增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進科技創新,營造有利于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加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要把加強專利工作作為實施“科教興市”戰略的重要措施,引導和扶持企事業單位積極運用專利制度,正確認識和處理保護知識產權與優化投資環境、促進科技進步、推動經濟發展的關系,發揮專利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2、加強專利知識宣傳普及工作。要把專利法律、法規的宣傳列入全市普法教育計劃,納入干部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計劃,廣泛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和專利知識的宣傳,不斷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法制觀念,形成尊重知識和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進專利成果的轉化實施
3、加大專利申請力度。專利申請量、擁有量和實施效益是衡量一個地區科技發展水平和技術創新能力的重要指標。各級各有關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促進全民技術創新活動廣泛深入地開展,使我市專利申請量、擁有量和實施效益在短期內有較大提高。要大力鼓勵發明專利的申請,不斷提高專利技術的層次和水平。
4、設立專利發展專項資金。市政府設立永安市專利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專利申請資助或獎勵、專利技術實施、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專利知識宣傳培訓、專利訴訟補貼以及對專利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等。經費由市財政預算安排,從永安市科技發展資金列支,并視情況每年適當增加。
5、擇優獎勵獲得授權的專利。根據永政辦[2006]58號《永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安市專利獎勵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擇優獎勵獲得授權的專利,按照發明專利5000元/件、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2000元/件的標準予以獎勵。
6、加大專利申請的指導服務力度。調動科技或專利管理工作者的積極性,對組織專利申請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全年組織專利申請3件以上的,按100元/件的標準獎勵組織指導者(每件專利只能確定1名組織指導者,并經專利申請人確認)。
7、扶持專利產品開發和專利技術成果轉化。每年根據投入和效益等情況,對專利實施項目進行篩選,對取得良好社會經濟效益的優秀專利項目給予1-2萬元的項目資助。
8、推動企業專利工作的開展。企業是技術創新的主體,也是專利工作的主戰場。要通過開展專利試點(示范)企業工作,全面推動企業專利工作的開展。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各級專利試點(示范)企業,凡被列入各級專利試點(示范)企業的,按國家級3萬元、省級2萬元、三明市級1萬元、永安市級5000元的標準核發試點示范經費。
9、調動科技人員發明創造的積極性。職務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后,不論發明創造是否已經實施,專利權所有單位應當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一定的獎勵。職務發明創造專利實施后,取得經濟效益的,專利權所有單位應當按〈〈福建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規定,可以連續3-5年提取不低于10%的凈收入,用于對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獎勵與報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轉讓發明人職務發明的,單位可以提取不低于25%的凈收入,用于對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獎勵與報酬。上述單位從事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主要完成人,所得獎勵份額和報酬應當不低于總額的50%。
10、加強專利檢索。對技術引進、技術創新或改造項目、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立項報批的專利進行檢索,并提供專利檢索報告,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或侵權行為的發生。
11、強化專利產品銷售及廣告管理。加強對流通領域專利產品銷售及媒體專利廣告信息的監督管理,銷售專利產品或發布專利廣告,應當持有或及時出具專利產品法律狀態認定報告或專利有效證明,避免冒充、假冒專利產品在市場流通。
12、鼓勵科技人員以專利作為投資股本興辦企業,經股東會同意,由專門資產評估機構評估后,所占股份投資比例最高可占注冊資本的35%。
13、鼓勵發展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加強專利咨詢、代理、交易和資產評估等中介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鼓勵和引導專利中介服務機構與企事業單位建立業務聯系,強化中介服務功能。
三、加強專利制度建設,促進專利工作的健康發展
14、加強對各類政府資金扶持項目的知識產權管理。承擔項目研發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加強對科技計劃項目的專利管理。市科技管理部門要完善知識產權審查制度,加大知識產權的論證力度,將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出數量、質量和實施效益作為項目結題的重要依據,進行專項監督和管理。
15、加強創新主體的專利管理體制建設。建立健全專利管理制度,制訂專利發展和保護戰略,完善專利保護模式,提高企事業單位利用專利的能力和水平。
16、促進企業創新。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相關重點領域、支柱產業的專利信息據庫和專利文獻檢索平臺,促進企業創新能力的提高。
17、加大專利執法力度。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對專利的侵權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要加強專利執法隊伍建設,強化執法手段,配備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在全市形成強有力的專利保護網絡。
四、強化專利工作的領導,完善專利管理體系
18、加強專利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建立知識產權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部署全市的知識產權工作。各鎮、各相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建立健全專利工作管理網絡和制度,明確專利管理機構和人員,完善和落實工作責任制度。市政府把專利工作列入全市鄉鎮街道科技進步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內容,嚴格加強考核,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19、本意見由市政府科技主管部門負責解釋,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